嗯,你好,律师,因为我现在在合肥,我是1999年我就来合肥了。我在合肥已经20多年了,嗯,我跟我老公也是二婚,他是一个检察官,跟他在一起生活了大概10年不到然后我就来合肥了。来合肥以后,我自己做生意,那2000年的时候就感觉到不大对劲了。不大对劲嘛这也说不清了。说不清以后我知道他炒股票炒期货,在外面欠外债。后来他年龄到了以后就退休了。退休了以后,前前后后十五六年就没:有找到他了。没有他的联系方式,没有办法去找他。所以就最近才他才跟我们联系,也没有跟我联系。通过法院才联系上。
律师在线解答:
您好,这位女士,我是在合肥做婚姻家事的律师,接下来由我解答您的上述疑问,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。
1,关于离婚的问题
你们从2000年左右婚姻开始出现问题,后来他退休失联十五六年,这期间你们基本没有联系,也没有共同生活过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规定,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、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。
你们分开十五六年,远远超过了法定的2年的标准,所以您起诉离婚,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。
2,起诉离婚地点
您目前在合肥生活近20年时间,合肥是经常居住地,您可以在合肥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请求,不需要去对方的户籍地。
3,关于他欠外债的问题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4条规定,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:
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。
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背负的债务,属于共同债务。
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背负的债务,不属于共同债务。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。
对方炒股、炒期货的外债,是他个人投资行为产生的债务,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开支。而且您对此不知情,也没有追认过,因此这些债务大概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您不需要承担。
离婚具体建议:
1,您现在能做的就是找到证据
结婚证、身份证、能够证明你们长期分居的证据(比如您一直在合肥长期居住的记录,社区证明、邻居证言等等)
能够证明对方失联十五六年的证据。
2,到合肥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
注意带上起诉状、身份证、结婚证和相关证明。
如果不会写起诉状,可以咨询在线律师,也可以直接拨打律师电话向律师说明情况,需要注意的是,让律师代写起诉书需要付费。
您可以先听下律师的分析意见,再做后续的判断。
最后注意:要求判决离婚,同时要求法院确认他的外债属于个人债务,与您无关。
可以用到的法条列表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——诉讼离婚的条件: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;其中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”为法定判离情形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四条——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:共签共债、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、债权人举证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



